放大显示功能
放大显示记录图像的中心,使其更容易对焦。
设置放大显示功能模式
在[输出设置]菜单→ [LCD对焦辅助] → [扩大模式]中选择放大显示功能模式。
[10秒]:十秒后禁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[保持]:启用放大显示功能,直至再次按已分配[EXPAND]的USER按钮。
[直到记录开始]:在开始记录操作前启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设置放大倍率
在[输出设置]菜单→ [LCD对焦辅助] → [扩大倍数]中,选择放大倍率。
可选择[×2]、[×3]或[×4]作为放大倍率。
设置放大位置
启用放大显示功能后,可从九个位置选择放大位置。
使用多拨盘或手把多拨盘:每次转动多拨盘可移动放大位置。按多拨盘则返回中心。
触摸LCD液晶屏:触摸LCD液晶屏上的竖向和横向箭头标记将移动放大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