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摄

请使用以下步骤进行拍摄。

body_rec
  1. REC按钮(手柄上)

  2. REC按钮(手把上)

  3. 〈AUTO/MANUAL〉开关

设置视频设置和音频输入。

  • 拍摄前,必须进行如下设置或调整。

    • 亮度功能(光圈、增益、快门)和白平衡调整功能等的图像设置。

    • 音频记录的音频输入设置。

    • 调节音频记录电平

通过〈AUTO/MANUAL〉开关选择拍摄模式。

〈AUTO〉:自动模式

  • [A]显示在寻像器和LCD液晶屏的上部。

  • 对焦、光圈、增益、快门和白平衡自动调整。

  • 您可以在[摄像机]菜单→ [自动开关]中指定自动模式的操作。

〈MANUAL〉:手动模式

  • 如要调整对焦、光圈、增益、快门速度和白平衡,请将摄像机设为手动模式。

  • 通过调整光圈和ND滤镜调节亮度。(光圈

  • 如要手动对焦,则请采用对焦操作。(对焦(手动对焦)

  • 如要调整白平衡,则请调整白平衡和黑平衡。(调整白平衡和黑平衡

  • 如要调整音频输入和记录电平的设置,请切换音频输入。(切换音频输入

按REC按钮开始记录。

  • 在摄像机的手柄和手把上各有一个REC按钮。

  • 记录期间TALLY指示灯呈红色亮起。

再次按REC按钮将停止。

检查记录的视频。

记录结束后,按〈REC CHECK〉按钮可自动播放上一段剪辑的大约最后三秒。

通过这种方式,用户可以检查是否已正确记录视频。

  • 检查之后,返回记录待机模式。

下列情况不能操作REC检查。

  • 电源为ON/OFF时

  • 重启时

  • 按下〈THUMBNAIL〉按钮时

  • 插入/弹出存储卡时

  • 格式化存储卡时

  • 按下分配[记录卡槽选择]的USER按钮或触摸USER按钮图标切换要记录的卡插槽时

  • 切换[读卡器模式]/[服务模式]时

  • [记录设置]菜单→ [双卡槽功能] → [同时记录]/[后台记录]设定时

  • 当下列任一设置更改时

    • [系统]菜单→ [频率]

    • [系统]菜单→ [文件格式]

    • [系统]菜单→ [记录格式]

    • [记录设置]菜单→ [双卡槽功能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