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摄
请使用以下步骤进行拍摄。
REC按钮(手柄上)
REC按钮(手把上)
〈AUTO/MANUAL〉开关
设置视频设置和音频输入。
拍摄前,必须进行如下设置或调整。
亮度功能(光圈、增益、快门)和白平衡调整功能等的图像设置。
音频记录的音频输入设置。
调节音频记录电平
通过〈AUTO/MANUAL〉开关选择拍摄模式。
〈AUTO〉:自动模式
[A]显示在寻像器和LCD液晶屏的上部。
对焦、光圈、增益、快门和白平衡自动调整。
您可以在[摄像机]菜单→ [自动开关]中指定自动模式的操作。
〈MANUAL〉:手动模式
按REC按钮开始记录。
在摄像机的手柄和手把上各有一个REC按钮。
记录期间TALLY指示灯呈红色亮起。
再次按REC按钮将停止。
检查记录的视频。
记录结束后,按〈REC CHECK〉按钮可自动播放上一段剪辑的大约最后三秒。
通过这种方式,用户可以检查是否已正确记录视频。
检查之后,返回记录待机模式。
下列情况不能操作REC检查。
电源为ON/OFF时
重启时
按下〈THUMBNAIL〉按钮时
插入/弹出存储卡时
格式化存储卡时
按下分配[记录卡槽选择]的USER按钮或触摸USER按钮图标切换要记录的卡插槽时
切换[读卡器模式]/[服务模式]时
[记录设置]菜单→ [双卡槽功能] → [同时记录]/[后台记录]设定时
当下列任一设置更改时
[系统]菜单→ [频率]
[系统]菜单→ [文件格式]
[系统]菜单→ [记录格式]
[记录设置]菜单→ [双卡槽功能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