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大显示功能
放大显示记录图像的中心,使其更容易对焦。
按〈FOCUS ASSIST〉按钮、分配给[扩大显示]的USER按钮或触摸USER按钮图标以启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当按〈FOCUS ASSIST〉按钮启用放大显示功能时
当按USER按钮或触摸USER按钮图标启用放大显示功能时
设置放大显示功能模式
在[视频输出/LCD/VF]菜单→ [对焦辅助] → [扩大模式]中选择放大显示功能模式。
[10秒]:十秒后禁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[保持]:直至〈FOCUS ASSIST〉按钮分配给[扩大显示]或按USER按钮或再次触摸USER按钮图标时启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[直到记录开始]:在开始记录操作前启用放大显示功能。
设置放大倍率
在[视频输出/LCD/VF]菜单→ [对焦辅助] → [扩大倍数]中选择放大倍率。
可选择[×2]、[×3]或[×4]作为放大倍率。
设置放大位置
启用放大显示功能后,可从九个位置选择放大位置。
在多拨盘的情况下:转动多拨盘以移动放大的位置。按多拨盘则返回中心。
也可以通过按〈〉按钮、〈〉按钮、〈〉按钮、〈/〉按钮和〈SET〉按钮执行操作。
触摸LCD液晶屏:触摸LCD液晶屏上的竖向和横向箭头标记将移动放大位置。